海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
关于检测工作质量及公正性的声明
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,根据2021年4月2日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》修改)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(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),为保证我校分析测试中心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,向社会出具准确、公正、科学的检测数据和优质服务,特声明如下:
1、坚持独立检测、独立判断、诚实运作。不受来自行政、经济或其它方面的干预,避免卷入任何可能影响本中心检测公正性、诚实性和技术能力的活动。
2、中心检测工作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准则及技术标准、技术规范、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,并在资质认定获批检测能力范围内按照标准开展检测活动。
3、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,并提供公正、公平的同等质量服务,确保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公正性。
4、本中心严格遵守保护客户技术秘密及其专利权、知识产权等规定,未经客户同意,不利用客户资料、试样和数据。
5、严禁本中心任何工作人员谋求合理收费以外的其它利益,不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利益冲突,不向第三方进行所检产品的技术咨询。
6、严格遵守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,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海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
2023年11月01日